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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打造交通运输行业法治化营商环境

日期:2022-07-06来源: 浏览次数:

《行政处罚法》修订实施一年来,全省交通运输系统以全面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目标,以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切实增强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打造交通运输行业法治化营商环境,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强化法治引领,推进相关法规制度的立改废释工作

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首先要依法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结合《行政处罚法》新要求,我厅积极配合省人大、省司法厅,推动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工作。对上位法设定的行政处罚作出具体规定的,杜绝通过增减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和行政处罚种类、在法定幅度之外调整罚款上下限等方式层层加码或者“立法放水”。目前,《甘肃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甘肃省道路运输条例》已经分别于2021年9月29日、2022年3月31日经省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甘肃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甘肃省农村公路条例》《甘肃省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4部法规也被列入2022年度省人大立法计划修订项目,将于2022年9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此外,我厅对不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或者与当前工作要求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重点对以前通过规范性文件设立“通报批评”等情形进行了纠正。一年来,累计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41件。通过对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评估、修订、清理,确保各项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法律依据准确、充分,减少执法风险和隐患。

二、依法正确履职,梳理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事项及裁量基准

正确执行《行政处罚法》,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处罚是关键,每一项行政处罚都应该遵循处罚法定、过罚相当、公正公开的要求。首先,我厅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梳理公布了《甘肃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清单共包括各类行政执法事项348项,其中行政处罚317项、行政强制31项,共涉及86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交通运输法律责任,涉及国家层面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80部,涉及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6部。通过梳理执法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行政执法的边界范围,压紧压实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主体责任。同时,为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行为,确保执法人员合法、合理、公平、公正地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我厅结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实际,修订完善了《甘肃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适用规则》以执法事项清单中所列318项行政处罚项目为基础,结合法律规定和实际工作对其中部分项目拆分子项,严格按照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规定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进行了规范,综合考虑了具体违法情节、违法手段、社会危害后果、主观状态等因素,按照合法、公正、公开以及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每个处罚事项制定了具体裁量适用标准,不仅方便基层执法工作应用,也更加符合“放管服”改革和柔性执法要求。

三、坚持宽严相济,全面推行“两轻一免”柔性执法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是交通运输部门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窗口,是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我省交通运输部门坚持“人民交通为人民”,以维护广大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全面提倡推行柔性执法、说理式执法。2021年6月,我厅印发《甘肃省交通运输行业“两轻一免”清单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对《清单》所列22项行政处罚事项从轻处罚、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给予企业容错纠错的空间,进行适度有效监管,不得随意放松或者降低使用条件,也不得对符合条件的案件不适用“两轻一免”柔性执法。同时,建立月度报告制度,要求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和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按月填报《甘肃省交通运输系统“两轻一免”清单制度实施情况汇总表》。一年来,全省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共实施“两轻一免”案件2295件,减少处罚金额188.34万元。通过柔性执法,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交通执法的“温度”,为民办实事的“热度”,进一步优化了交通运输法治营商环境,全面展现我省交通运输行业综合执法新形象。

四、加强执法监督,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

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是规范行政权力行使、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的基本保障。2021年,我厅组织开展了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全系统复查复审案卷8406卷,撤销违法不当案件19件。共退还扣押和登记保存车辆108辆、证件101 件,清理规范性文件37件,排查出689个问题,整改率100%。全年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基层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7次督导检查,向张掖、平凉、天水、庆阳、定西、武威等地执法部门下发了《执法监督通知书》,督促规范、文明执法。在全系统推广使用交通运输“二维码信用执法系统”,录入全省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信息2045条,执法车辆信息264条,收到满意度评价24560条,执法满意度99.6%。同时,主动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积极推动“12328”交通运输服务热线和“12345”民情通热线“双号并行”,受理执法投诉4269件,好评率99%。

五、开展教育培训,不断提升交通运输执法服务能力和水平

“打铁还要自身硬”,要贯彻实施好《行政处罚法》,执法人员首先要做到学懂弄通修订后《行政处罚法》的新规定、新要求,并迅速应用到具体执法工作实践中去。为确保行政处罚工作顺利实施,我厅将《行政处罚法》作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教育的必修课,组织开展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培训,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全面理解和准确掌握行政处罚法的各项新规定,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去年以来,对全省4000余名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通过网络授课、集中培训等方式进行了全员轮训。组织全省各市(州)共16支队伍参加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比武活动,通过答题竞赛、技能比武、案卷制作等形式,促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互相学习交流,提升学习效果。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法专题讲座,要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认真学习行政处罚法,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内在要求,做到依法行政并自觉接受监督。同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落实宣传工作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主体责任,组织法制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顾问等开展以案释法活动200余次,切实提升了《行政处罚法》宣传效果和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