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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交通科技通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日期:2023-03-01来源: 浏览次数: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三、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承担省厅系统意识形态、新闻宣传、网络舆情监测与应对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为省厅加强厅系统意识形态、新闻宣传、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组织协调、统筹管理、业务指导、监督考核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具体落实和支持保障工作,承担厅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社会舆情分析、研判处置等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全局性、基础性信息化建设维护工作,为编制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发展规划、行业信息化标准规范提供技术支持;承担交通运输信息资源整合、开发、数据采集与处理工作,以及信息化新技术、新装备和政策跟踪研究工作;承担省级交通运输大数据中心和交通移动应急指挥平台的运营维护,以及厅电子政务平台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厅微信、微博、头条等新媒体的运营维护工作,承担厅机关办公网络、厅网站以及远程视频会议系统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厅系统新闻宣传通讯员队伍培训工作。负责《中国交通报》驻甘肃记者站工作,做好厅与中国交通报社的联系协调工作,承担厅系统主题宣传策划、重要工作、重大活动在《中国交通报》的专题宣传、报道工作。负责交通史志年鉴编纂及史志年鉴编辑队伍培训工作。负责甘肃省交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日常工作,做好《甘肃交通政工》内部资料编印发行工作。负责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省委编办有关批复精神,甘肃省交通科技通信中心为正处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71名。县处级领导职数4名,(1正3副)。中心内设机构9个,分别为:党群工作科(加挂《甘肃交通政工》编辑部的牌子)、综合管理科、新闻宣传科、技术保障科、网络信息科、路网监测与出行服务科、新媒体工作科、史志编纂科、财务资产科,另外设置《中国交通报》报驻甘肃记者站。核定科级职数23名(11正12副)。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收入预算2180.45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1,2),比2022年预算减少373.54万元,下降14.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信息化项目的预算资金尚未下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20.72万元,燃油税返还预算收入1,059.73万元,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2180.45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当年财政拨款2180.45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4.15万元,下降0.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信息化项目的预算资金尚未下达,当年财政拨款(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主要是: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42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85.17万元;

3.交通运输支出1865.84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81.0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80.45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1120.7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12.88万元,增长11.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等财政定额增长的自然增幅。

(二)项目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059.73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17.03万元,下降9.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信息化项目的预算资金尚未批复下达。

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用于业务费补差及未纳入社保退休人员工资。

五、单位“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79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5万元),与上年持平。

4.培训费2.26万元,与上年持平。

5.会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经费预算6.14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3年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59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606.09万元。其中:办公用房3,832.29平方米,其他用房160.7平方米,原值1,334万元。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原值75.65万元。2023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33.59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3年本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3年计划征收3.20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2023年无预算安排的经济社会发展类项目。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3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6个办法和规程的通知》(甘财绩〔2020〕5号),和省交通运输厅《甘肃省交通运输行业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甘肃省交通运输行业预算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甘肃省交通运输行业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甘肃省交通运输行业预算绩效目标运行监控管理办法》、《甘肃省交通运输行业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工作规程》、《甘肃省交通运输行业项目支出绩效部门评价工作规程》4个管理办法和2个工作规程,结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3-2025年财政收支规划和2023部门预算的通知》(甘财预〔2022〕61号)要求,认真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整体预算管理体系。通过逐步建立绩效评价体系,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与绩效目标挂钩。所有绩效评价项目申报程序合规,内容填写全面,所需资料齐全;项目立项依据充分,与部门职责衔接紧密;各项目实施方案可行,具备执行条件;项目支出内容真实、合规、预算需求和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

(二)2023年单位预算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3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1个,主要是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用于业务费,涉及财政支出1059.73万元。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涉及财政支出1059.73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00万元。2023年本单位纳入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0、交通运输支出(类):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

2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反映与公路、水路运输相关的支出。

2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甘肃省交通科技通信中心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反映公路养护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7、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8、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29、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30、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31、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32、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33、工资福利支出(类)职业年金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34、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35、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36、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37、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3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4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4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4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4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4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4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4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4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4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5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5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5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5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5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罪犯、戒毒人员的伙食费、被服费、医疗卫生费等。

5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5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奖励金(款):反映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58、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类):反映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59、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类)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款):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和软件方面的支出。如服务器购置、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置的相关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60、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61、资本性支出(类)其他资本性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甘肃省交通科技通信中心

                                                                                                                                            2023年3月1日

附件:1.甘肃省交通科技通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2.甘肃省交通科技通信中心2023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