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甘肃省交通科技通信中心2018年度决算公开的公告

日期:2019-08-27来源: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根据《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厅属各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甘交财审〔201933)文件要求,现将我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公示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我中心为隶属于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 在省交通运输厅的领导下,负责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科技通信、技术研发及电子政务工作,开发利用交通运输信息资源,承担交通运输应急指挥系统及交通网站、交通微博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工作;负责厅系统意识形态、新闻宣传、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开展厅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网络舆情监测及应对处置;负责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新闻宣传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网络舆情监测、史志年鉴编辑等工作,承担厅网信办各项工作;承担《中国交通报》驻甘记者站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中心内设党群工作处、行政管理处、网络工作处、技术保障处、出行服务处、新闻宣传处、新媒体工作处、史志编纂处等八个部门和《中国交通报》驻甘记者站。

二、甘肃省交通科技通信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甘肃省交通科技通信中心2018年度收入总计3,018.98万元,支出总计2,894.47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814.18万元,增幅150.58%%,支出增加1688.04万元,增幅139.9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为2018年省厅下达信息化建设资金2200万元,总支出随之增大。

1.甘肃省交通科技通信中心2018年决算总收入3,018.98万元,较上年增加1814.18万元,主要原因是我2018我中心承接10余个信息化建设项目,省厅下拨信息化建设资金2200万元,资金来源均为财政拨款收入占收入合计的100.00%

2.甘肃省交通科技通信中心2018年决算总支出2,894.47万元,较上年增加1688.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合计846.4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9.24%。项目支出合计2,048.0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0.76%。按支出经济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6.74万元,占本年支出18.89%,商品和服务支出81.19万元,占本年支出0.0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9.86万元,占本年支出0.37%,资本性支出2,066.68万元,占本年支出71.4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本年收入合计3,018.98万元,比上年增长150.5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为2018年省厅下达信息化建设资金2200万元,总支出随之增大。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18.98万元,比上年增长42.6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00.00万元。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合计2,866.98万元,比上年增长137.96%。按支出性质情况,基本支出818.98万元,比上年降低32.02%;项目支出2,048.00万元。按经济分类情况,工资福利支出546.74万元,比上年增长106.10%,商品和服务支出72.38万元,比上年降低82.0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9.86万元,比上年降低-61.44%,基本建设支出及其他资本性支出2,048.00万元,比上年增长10,594.52%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与2017年相比有所增加,主要表现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为5.34万元,2018年为10.66万元,增加了5.32万元,因我中心车辆购置时间久,老化严重维修费相对增加。公务接待费2017年为0元,2018年为0元,无变化。2017年及2018年我单位均无会议费支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2018年,部门年末结转资金152.00万元,比上年增加143.19万元,涨幅1,625.54%,为统分系统建设项目结转资金,因本年立项未批复,故未形成支出。财政拨款年末结转152.00万元,较上年增长152.00万元。

(二)事业基金及专用基金结余情况

事业基金年末结余58.93万元,比上年减少18.68万元,降低24.07%

专用基金年末结余121.79万元。比上年增加1.21万元,增长1.01%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车辆通行费:也称政府性基金,指通行省内收费公路车辆缴纳的过路过桥费。

 

附件:甘肃省交通科技通信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