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视频会议召开,厅党组书记、厅长李睿出席会议并讲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彦龙主持会议,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贵玉通报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并宣读《全省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方案》。
自2019年10月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改革座谈会召开以来,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及决策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狠抓任务落实,加快执法队伍组建,加快“四基四化”建设,落实“三项制度”,推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各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积极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初步建立了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根据《全省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全省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专项行动将于2020年5月20日至11月20日,分动员部署阶段、集中治理阶段、总结提升三个阶段实施。通过专项行动,集中治理交通运输领域违法行为,力争实现“一个牢固、两个提升、三个解决、四个明显、五个突破”的工作目标,有效提升我省交通运输行业依法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服务交通强国建设、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交通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各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必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做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要将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组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作为交通运输部门强职能、打基础、管根本的一项重大任务抓实抓好,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行政执法理念,以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目标,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实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全过程,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省、市、县三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协作配合机制,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监管有力、服务优质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要健全规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分级制定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严格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确保监管执法全覆盖。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切实做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行政执法教育培训,加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理想信念教育和作风建设,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要落实支持政策,强化执法保障,将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强执法装备、执法车辆、超限检测站等相关经费保障,确保满足执法工作需要。要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探索“互联网+交通执法”,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要加强行业内执法监督,实行执法活动全程留痕,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要严格开展考核,提升执法服务效能,以考核倒逼各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切实履行职责,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在兰有关单位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各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大队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厅政策法规处 省交通科技通信中心)